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一)

贡献者回答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医院安全管理,维护医院安全秩序,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院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医警联动、依法处置、共同维护的原则。第四条医院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安全秩序。
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不得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医院安全秩序提供保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和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完善涉医投诉举报信息通报、医疗纠纷调解和医警联动机制,统筹解决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中的有关问题。第六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指导、监督医院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二)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检查;
(三)指导、监督医院制定安全保卫、风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四)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涉医投诉举报,组织、指导医院处置重大涉医安全事件,及时发布信息。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医院制定内部安全保卫制度,督促医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二)检查、指导医院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安全检查工作;
(三)组织开展对医院的日常巡逻防控,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出警、快速处置、依法惩治。
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公布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第八条医院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提供必要保障,监督、检查医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和减少医院安全秩序隐患;
(二)督促医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协助有关部门处置重大涉医安全事件。第九条医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推行实名就诊和非急诊预约挂号,改善诊疗环境,提升就诊体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涉医安全事件分级处置机制和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三)建立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医务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医疗纠纷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摸排分析,预防、减少和妥善化解医疗纠纷;
(五)明确治安保卫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六)发生涉医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第十条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公安机关,医院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商通报信息,分析医院治安形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协同处置涉医安全事件。第十一条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全市医院安全保卫信息平台,共享共用医疗纠纷信息、高风险就诊人员信息、涉医110警情和涉医案件违法犯罪行为人数据等信息。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可能引发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的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医安全隐患提前介入,开展预防处置,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教,警示行为后果。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在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警务室与医院治安保卫部门联合办公。医院应当为警务室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警务室民警应当加强对医院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医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开展巡逻、防控、处置工作。
对未设立警务室的医院,属地公安派出所和医院治安保卫部门应当建立日常工作机制,落实安全保卫职责。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引导投诉人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医院医患关系调解部门应当立即派员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沟通,积极化解纠纷;对可能引发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的,医院负责人应当及时介入处理。
安检系统真的那么重要吗 (二)
贡献者回答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据央视新闻,为避免危险物品被带进医院,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据北京市卫健委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北京已有237家医院开展安检,覆盖了大多数三级医院。
安检当然是有必要的,也一定是有局限的:
安检真能预防我们想防止的么?这里需要明确我们想防什么,我觉得我们是想防住一切,那么显然是不可能的,首先国内安检不能有效分辨液体危险物,但基本能辩认出它是否是液体,然后禁止一切大剂量液体携带,这算是补救,但仍无法保证小剂量多人次的危险品液体携带;其次安检仪原理是微计量x射线,所以显然不能穿透铅板,虽然有经验的安检员会对疑似铅版的物体格外留神,但隐藏在铅制屏蔽物内部的物体总有一定几率避过,而且一旦这种避过出现,几乎肯定是有意为之的极度危险的物品;
最后,3D打印技术等于把材料加工水平对基础技术的要求降低了几个档次,并且可以加工非常复杂的非金属部件,这些技术如果用于犯罪,我觉得目前安检系统很难识别。所以安检系统不是摆设,它能防止一大批危险品的危害,但没法防住所有的。
有没有更安全的方法?答案是有,比如最近比较火的毫米波,其实安检原理都是电磁波与被测物体作用,将回波可视化以后通过人力分辨。毫米波穿透力不弱且频段范围很宽,这就意味着可以通过调整频率来排除某些材料的遮蔽,而且毫米波对人体细胞伤害不如x光那么强,相对更安全。但据我了解,目前国内距离普及毫米波检测仪还有很长时间。
北京:医院拒接急救患者最高罚十万 (三)
贡献者回答为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送审稿)》近日由市 *** 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目前本市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满足率仅为84%,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为尽快使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草案就恶意拨打院前急救电话、拒不避让救护车通行、医院拒接急救车辆送来的患者等急救服务突出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恶意拨打院前急救电话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中,恶意拨打骚扰电话成为困扰急救人员的主要问题之一。据了解,在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室,每天超过三分之二的电话为骚扰电话,系统每天需要过滤掉四五千个无声或恶意电话。对此,草案第九条明确要求,居民不得恶意拨打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拨打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应当说明患者基本信息及位置、病情、联系方式。
对于在不属于急救医疗服务情形下,故意拨打、骚扰和占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号码和线路的,侮辱、殴打、阻挠急救医疗服务从业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施救工作、以急救医疗服务名义实施招摇撞骗的及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草案明确,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拒接院前急救送至患者最高将处十万罚款
“院前急救经常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我们把突发急病、没有家人陪伴的病人转着圈送到几家医院,得到的答复却无一例外都是没有急救牀位,拒绝接收。”一位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为解决这样的困境,此次立法草案中明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并与接诊医疗机构共同建立有效的衔接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实现信息互通,做好交接工作。
草案明确,接诊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不得占用救护车设施、设备。如医疗机构不服从指挥调度、拒绝抢救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送至的患者,或违反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机构与接诊医疗机构交接规定,导致救护车不能正常运行,将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元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低保人员急救医疗费用将由民政提供救助
为进一步解决经济困难羣体因难以支付院前急救费用,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的问题,草案明确,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救助人员,因急救医疗服务产生的急救医疗服务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本市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同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活动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应当按照本市统一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同时,草案提出,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别制定。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障救护车道路通行权
今年2月23日,四川雅西高速公路发生车祸,由于私家车占用应急通道,运送伤员的救护车被堵在路上,救护车上的医生多次喊话,恳请沿途车辆让出应急通道。针对此种情况,草案明确,拒不避让或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的行为将被处以行政处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行人应当让行。
同时,草案也对救护车使用提出要求救车辆不得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以外的活动。如使用救护车或者假冒救护车名义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以外其他运营活动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草案提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道路通行法规相关规定,保障正在执行任务救护车的道路通行权,并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共同建立救护车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所掌握的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的救护车的有关信息。市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救护车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活动给予保障,加强假冒救护车运营活动查处管理工作。
本市将建医疗救护员制度解决急救人手不足
在急救呼叫满足率偏低的现状背后,隐藏着因医生流失严重、人手不足带来的无奈。为解决这一困境,草案提出,本市将建立医疗救护员制度。医疗救护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事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具体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将由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同时,为进一步扩充人手,考虑到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受到其执业类别和所注册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限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草案特别要求,如临牀类别急救医学专业医师范围外的执业医师,有意愿到急救中心或急救站执业的,可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急救医学专业系统培训一年或者专业进修一年,并取得考覈合格证明。
北京237家医院开展安检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这样做能够让医护人员更安心工作, 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治病过程当中。当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后,到医院检查治疗是现代人的共识。可是有些疾病根本无法被治愈,医护人员对此也无能为力。但现实生活中却有些病人家属携带管制物品伤害医护人员,让医护人员很难安心从事这个行业。
北京已经有237家医院开展安检工作,三级医院大多已被覆盖。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
这是自去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中的明确规定,根据北京市卫健委相关数据统计,北京已经有237家医院开展了安检工作,已经覆盖大多数三级医院。
根据《北京市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管制器具、危险物质等五类物品;菜刀、棍棒等六类物品,被禁止或限制携带进入医院。
为相关规定当中禁止或限制被带入医院的违禁物品,而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北京有86家医院配备了人脸识别系统,对于已经有记录的号贩子或医闹等人员进行及时监控,一旦出现异常能够及时处置。
这样做能够有效防止伤医事件发生,能够让医护人员更安心的工作。近几年来,关于伤医事件的报道不在少数。部分患者家属因治疗问题迁怒于医护工作者,并采取极端方式对其进行伤害,以至于医护工作者在承担巨大工作压力的同时,还要胆战心惊的害怕面对患者家属的伤害,这对于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极度不利。
现在北京大多数三甲医院已开展安检工作,这样既能够防止某些意外事件的发生,更好的保护医护工作者,也能够给患者一个更安全的治疗环境,让患者能够在医院内得到更好的治疗。
除此之外,这样做能够让医护工作者更有向心力,也有助于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这个行业之中,对于医疗领域的发展是有一定促进意义的。
现实生活当中的伤医事件屡禁不止,各医院开展安检工作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希望相关部门能对伤医事件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否则当医护人员真正寒了心,受伤害的还是广大普通老百姓。
支持进入医院需安检,这对所有人都是一件好事。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的信息了解不少了,奥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